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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县2018年度第一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等采购(一、二标段)招标澄清

发布时间:2018-6-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现对“镇雄县2018年度第一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及设备采购(一、二标段)招标公告”做如下澄清说明:

  招标公告第6条 保证金提交方式原文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所参与项目估算值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二标段70000.00元(大写:柒万玖仟元整);

  收款单位: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镇雄县支行建设街分理处

  帐 号:5300 1637 7510 5100 2346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以转账方式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并须携带银行回单到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并将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开具的收据(原件)带到开标现场交验。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向交易中心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再次复印无效”,并在注明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下午17:00分。

  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所参与项目估算值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二标段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收款单位: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镇雄县支行建设街分理处

  帐 号:5300 1637 7510 5100 2346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以转账方式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并须携带银行回单到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并将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开具的收据(原件)带到开标现场交验。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向交易中心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再次复印无效”,并在注明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下午17:00分。

  招标人:镇雄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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