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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于永片区)PPP建设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影响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葛洲坝正和于永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于永片区)PPP建设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于永片区)PPP建设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影响评价

  项目编号:ZB-18-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凯

  项目联系电话:135013787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葛洲坝正和于永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山大街59号北京ONE11层

  联系方式:王家旭 185022565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凯 135013787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招标项目性质:咨询服务

  (3)规模:9条河流10河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治理总长度42.42km,包括截污管线及河道清淤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补贴+社会资本

  (5)最高限价:42.2万元

  (6)服务周期:60日历天(不包括评审时间),其中45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写并上报,15日历天取得批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编制水影响评价报告能力。(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7)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30 至 2018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2会议室(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钟佳琦

  联系电话:010-63832288-871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邮寄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单位名称: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2771988176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5层

  电话:83897195

  开户银行名称:交行丰台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10060098018010001996

  开户银行代码:301100001219

  评标方法和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报名时携带资料说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公告期限: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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