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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日常养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日常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龙招【2018】A23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子包

服务内容

服务 期限

预算

1

管道及井的 日常养护、管道检测

(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年。一年期满后经业主考核合格,报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 次 。

25.68 万元/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220.191.215.165/),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前缴纳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4楼405室)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日期:2018年6 月8 日至2018年6 月23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胡冲辉 电话:0574-63989821 传真:0574-63010961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通过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8日下午16: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中注明:龙招【2018】A23 。

  收款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营业部

  帐 号:201000151846700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慈溪市龙山镇范市湖滨路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6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慈溪市龙山镇范市湖滨路1号)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注册登记,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投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分网(http://ggzy.cixi.gov.cn/)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4.本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盖章):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工 电话:0574-6371613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4楼

  联系人:胡冲辉、陈健 电话: 0574-63989821、0574-63010961

  传真: 0574-6301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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