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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管网)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管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管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75640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工、黄工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101

  传 真:020-87284598 邮箱地址:gdyzgys@163.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汕头市潮南区

  四、招标内容、包组划分、交货期及预计发包价:

  本次招标的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管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管网)预处理池工艺设备、初次沉淀池工艺设备、水解酸化—A/O氧化沟工艺设备、二沉池工艺设备、中间提升泵房工艺设备、高效沉淀池工艺设备、回转精密滤池工艺设备、消毒池工艺设备、加药间工艺设备、风机房工艺设备、污泥泵房工艺设备、储泥池工艺设备、污泥脱水机房工艺设备、出水井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服务采购。设备具体清单、数量、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采购包括上述设备的供货,且包括与上述设备供货有关的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试验、验收、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

  (2)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国产设备60日历天内、进口设备120日历天内、进口设备附属配件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应提交合理的设备及材料供货时间安排计划。

  (3)本项目发包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人民币765.6173万元(含开具16%税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

  五、投标说明: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6月14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6月19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费用: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注:上述费用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十、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2、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包括: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

  (3)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截止至出具日(出具时间不早于2018年6月1日)近3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企业成立至出具日不足3年的,按成立时间起提供。)

  (4)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已由峡山污水处理厂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一并前往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并分别取得峡山污水处理厂确认并出具的现场踏勘有效证明)

  十一、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应是本项目主要设备(“提升泵设备”或“格栅类设备”或“闸、阀设备”或“电气、自控设备”)的应标产品制造商之一;

  3.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投标人须提交其工商登记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截止至出具日(出具时间不早于2018年6月1日)近3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企业成立至出具日不足3年的,按成立时间起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十三、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电话:020-8756403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二瑞安广州中心11楼1103

  十四、其他:

  1、本项目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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