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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房县城镇供水(新建水厂)工程设计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6-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湖北省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2018065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受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房县城镇供水(新建水厂)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18年6月12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房县政府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公告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原公告第二章第四条:“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为公司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变更为“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公司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原公告第五章第四条:“拟派项目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变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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