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内容 |
1、将原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18-06-15 09:00,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2 17:00”更改为“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18-06-19 09:00,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5 17:00”;2、将原公告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06-29 10:00,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8-06-29 10:00”更改为“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7-3 10:30,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8-7-3 10:30”;3、将原公告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6-29 11:00”更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7-3 11:00”4、将原公告中“金 额:1.20万元(壹万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摘要栏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橡树林支行 银行账号:8019 0104 0005 654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更正为“金 额:1.20万元(壹万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摘要栏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橡树林支行 银行账号:8019 0104 0005 654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