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陕西西咸新区关于泾河新城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河新城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河新城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陕正衡招字-[2018]-244号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029-363902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联系方式:029-87373098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1.1采购内容:完成泾河新城泾干镇、永乐镇、崇文镇和高庄镇等村庄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水收集管网工程;泾干镇、永乐镇、崇文镇和高庄镇中三条排污渠的改造治理工程;永乐工业园区雨、污水管网并网工程的PPP项目咨询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策研究,协助制定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合同编制等操作指南和管理制度;

  2)组织专家力量对该PPP项目进行专项论证和评估,参与建设方案优化;

  3)编制《PPP项目合同》等项目相关合同文件;

  4)搭建项目财务模型,编制项目财务测算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对政府付费额度进行财务测算;

  5)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协助主管部门完成财政承受能力研究、论证及项目物有所值(VFM)评价研究、论证;

  6)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进行谈判,组织各工程技术专业领域及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法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团队作为独立第三方全过程参与合同细节的谈判工作,并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相关合同文件的修改、完善;对双方出现的争议进行分析,提出协调处理意见供政府参考;

  7) 协助完成各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工作;

  8)负责协助甲方将该项目列入省级PPP项目库。

  1.2 采购预算:人民币96万元

  2、项目用途:咨询服务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活动,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出具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8年06月25日至 2018年06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3. 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7月05日 14:00 时;

  2. 磋商时间:2018 年07月05日 14:00 时;

  3. 磋商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1层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安维霞、董海龙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7373098 029-8751134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账 号:129902420310902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