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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7-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受 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其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513-201807-065-0004

  四、PPP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及二期建设PPP工程:一期改造规模为7.5万m3/d(一期改造深度处理工艺部分),二期扩建规模为3.75万m3/d,扩建后总规模为11.25万m3/d。

  2、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25年(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3年(主体工程要求1年内建成并正式运营),运营期22年。

  3、项目规模:

  本PPP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04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51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2910万元,预备费约为126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约为10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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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对社会资本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设计、建设、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均应满足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资质要求即可。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均应满足资质要求。

  3、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潮阳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6、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7、已按要求登记报名且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在性能、价格相近的条件下,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

  1、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903房)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除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需要联合体成员盖章的外,其他报名资料,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

  (5)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如有)。

  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未能满足“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的要求,采购代理单位将拒绝其报名申请。

  2、报名申请人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07月 02日9时00分 至 2018年 07月 20日10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07 月 02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06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工联系电话:020-8737675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60692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联系人:肖桃生联系电话:020-87376422-305

  传真:020-87376380邮编:510600

  (三)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北一路

  联系人:姚旭东联系电话:0754-83606925

  传真:0754-83606925邮编:515100

  (四)财政部门: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潮阳区棉北街道柳园路3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713294

  附件:采购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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