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SXTD-180103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68号
联系方式:张永琦
电 话:181618835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联系电话:张寒冰 029-892931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陵区6个街道办(镇)的69个行政村共需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66座,本次采购的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监理,主要承担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项目性质:PPP
资金来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良好的信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专业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在高陵区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查询的企业在开标之前须在高陵区检察院进行备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2:00,14:00-17:00止。
2、获取地点: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3、获取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14:30 分
2、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7月13日 14:30分
3、资格预审地点: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联系人:张寒冰
2、电话:029-89293166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
5、账号:1513 6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