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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4个村污水处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关于明确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现委托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

  (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泰兴市黄桥镇勤丰村、合心村;分界镇滕兴村;元竹镇野叶村;张桥镇东联村;新街镇白马村、车马庄村、管凤村、孔叶村;宣堡镇纪沟村、联新村;虹桥镇封祝村、高圩村;广陵镇宁界村等8个乡镇14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总造价约2375万元,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敷设,塑料井安装、道路拆除修复、化粪池、泵站、处理设备等。

  (3)工程投资额:2375万元;

  (4)勘察费最高限价:14.61万元。

  (5)工期: 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上述14个村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敷设,塑料井安装、道路拆除修复、化粪池、泵站、处理设备等)的勘察服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决算审计后结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类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6:00 时至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5.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8 年 7 月 5 日起, 2018 年 7 月 11 日止

  7.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递交;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⑶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400

  联 系 人:叶斌 联 系 人:钱钱

  电 话:13951156788 电 话:0523-8776651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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