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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历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整改项目PE管及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桂区历年农村饮水安全人饮工程整改项目PE管及附件采购根据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文件(一届第10期)下达了平桂区历年农村饮水安全人饮工程整改项目PE管及附件采购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8〕12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洞石村石仁岭;沙田镇马东村、桥头村;沙田镇逸石大盘村;沙田镇田厂、沙田等12个村;羊头镇木家村;公会镇石塔村;羊头镇羊头村八桂山;沙田镇狮中村。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DN 25~DN250PE管及附件采购,合同估算价约为497万元;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产品(PE管材)的生产供应能力;具备产品出厂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批件(已下放至地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的,须提供省级卫生厅委下放权限的文件,网上可供查询),并提供相关产品近2~3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②参与投标的产品(PE管材)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的卫生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具有省级或以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③参与投标的管材生产企业凡存在外协情况,须提供外协合同,并提供外协产品的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合格证、外协产品的省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检报告及外协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金额200万元及以上PE管材生产销售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信誉要求:

  3.4.1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3.4.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即查询期限为开具告知函之日前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4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附)、强制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附)、质量检验报告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中标人须在规定期限内交货,如在期限内未按规定的规格、数量交货,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将其不良信用信息报上级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3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电话:0774-5267896、0774-5268001。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的信息表(打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8 年 8 月 7 日 9 时 00 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

  邮 编:542899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传 真:0774-883633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4-5127658

  传 真:0774-512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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