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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大安山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水务局大安山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水务局大安山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HCZB-2018-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房山区城铁篱笆房站西南200米,房山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丁先生 010-803659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北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名称:房山区水务局大安山沟水环境治理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水务局大安山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CZB-2018-073

  3建设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4招 标 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5招标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与业主签订合同并支付前期酬金后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为止;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6工程实施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预算金额:10.91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受聘于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且现无在监工程;4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北侧,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房山区水务局21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由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房山区水务局大安山沟水环境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房财政采[2018]334号。

  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工程的招标人,办理大安山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工程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请于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到11:00,下午14:00到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北侧,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时应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

  3) 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7月2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房山区水务局213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财务联系方式:常女士 010-69383352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010021400000000439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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