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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埔发改计[2018]42号文、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证:2018-440112-46-03-002513)、穗自来水[2018]413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现对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名称: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0-824810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 020-817077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7899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约1492.68万元;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约9472万元,其中工程投资6244万元。

  五、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59.528万元(其中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35.632万元;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23.896万元。)

  六、资金来源:

  1、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100%自筹资金。

  2、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社区,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1)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29.36公里d300~d800排水管,2586座600×600户线预制检查井;2008座500×500户线预制检查井,294座直径1米污水预制圆形检查井,66座雨水预制检查井,修复2008座化粪池,96384米DN100PVC-U硬聚氯乙烯排水管(建筑立管),31325米DN150PVC-U硬聚氯乙烯排水管等。(2)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新建DN100~DN300球墨铸铁管约13400米,D159*4.5钢管约380米,DN20~DN50钢塑管约25000米。

  3.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4.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7月 8 日至2018年 7 月 13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 7 月 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 7 月 13 日

  报名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下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窗口,逾期不受理。

  4.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首页>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进行登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近3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3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本项目资金来源不同,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将分别签订庙头社区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监理合同和庙头社区城中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监理合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481060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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