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制作招标文件疏忽,未将招标文件给定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九、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到投标文件组成中,现补充至“投标第一部分其他材料”中,并作出部分修改(如下给出),投标单位自行编辑至该位置并附相应响应资格审查资料。
2.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齐齐哈市电子平台投标的相关要求,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应电话咨询。
此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约束作用。
投标单位请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注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克山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2349389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5904625355
九、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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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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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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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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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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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会保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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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联合体(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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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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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社会保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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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岗位证、社会保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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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岗位证、社会保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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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记录递交确认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