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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部分)第三方监测检测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8-7-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部分)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4]3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井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部分)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夏花路以西,小石马村和大朗村交界处。

  2.3项目规模:该项目服务范围为黄石路以北石井、新市地区,以及流溪河以北神山镇、江高镇江高涌以西范围,总面积约159平方公里。新建二期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日,处理至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后含水率40%。

  2.4招标控制价:185.287072万元。

  2.5监测检测服务期限:91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石井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部分)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包括接触池基坑监测;改良A2O生化池基坑监测;边坡监测;挡墙监测;地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_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

  3.1.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的社会保险(以加盖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3.1.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9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本项目需同时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6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开标室。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开标时间:2018年8月6日10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 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7.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_2018_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6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000

  联系人:杜工

  电 话:020-3889046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

  邮 编:510075

  联系 人:钟工

  电 话:020-37662710

  传 真:020-376625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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