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投标函附录
去掉: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填写以上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去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
3. 评审评分表中
去掉:响应性审查中的第7、10条
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增加
注: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相关附表仅做参考,投标人可对其做相应修改,不改动工程实质性内容的不作为废标条件。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思如
电话:0451-8210229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