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受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BZCLL1823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设1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供货期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次氯酸钠 |
610000 |
按甲方需求分批分次供货且供货期不超过48小时 |
详见询价文件 |
含税装卸及运费 |
2.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为61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所报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所列示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附件的相应规定为准。
4.质量:产品执行GB19106-2013B型1级标准。
5.有效期:保证每次所送产品出厂日期必须在三个月之内。
6.交货地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投标要求具备生产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进行投标;
8.制造商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询价通知书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非法人代表携带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许可证;
4.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的复印件壹套。
六.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9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15时整;
2.询价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5385955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北大街182号柳溪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1583439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