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 批准, 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现对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采购污泥脱水设备及配套附件项目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采购污泥脱水设备及配套附件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368089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三、项目概况:按要求购买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采购污泥脱水设备及配套附件。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8-4069
招标内容: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剩余污泥脱水系统(含水率80%)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保管及安装,安装完毕后负责厂区该污泥脱水系统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作,并负责2个月的系统正式运营(运营期间水、电、药由业主提供)。并达到符合相关污水厂运行验收标准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技术要求。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号)
注: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主要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商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报名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680890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南路新街河北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