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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安置小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7-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安置小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安置小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HYQZFCG-竞谈-201807069 )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2万元整;

  2、本次采购项目是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人民政府采购污水处理设备1座,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谈判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谈判供应商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生活污水处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的成功案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3)谈判供应商提供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见示范格式三)

  (4)谈判供应商具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谈判供应商具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6)谈判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需提供2017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见示范格式四)。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说明: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18条。

  四、谈判文件发布及获取方式:

  谈判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发布,谈判文件由谈判供应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免费下载。

  咨询人:曹阳 电话:15950379238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年8月6日09:00 (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 潘丽丽 电话:18952346750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人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肆仟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指定帐户并到中心304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注明谈判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只需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11〕181号]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王刚 电话:18252351776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曹阳 电话:15950379238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潘丽丽 电话:18952346750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6号

  3、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林 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邮编:2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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