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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厂区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2016】43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材料、工艺管道采购及安装、联运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区马鞍居委一组、均安居委五组。

  2.2 建设规模:总规模为3.0万m3/d净水厂一座。包括综合楼、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送水泵房及变配电房、加氯加药间、机修间及仓库、传达室等。

  2.3 工程总投资:10048.40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估算投资约 39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厂区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加氯井、送水泵房及变配电房、反冲洗泵房、加药间、沉淀池、V型滤池、脱水机房、废水回收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综合楼、传达室、机修间及仓库、大门、围墙、室外工程、控制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6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规模在3万m3/d以上的水厂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1日起,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兴华中路71号

  联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23-722222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89079045

  传真:023-890793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2016】43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材料、工艺管道采购及安装、联运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区马鞍居委一组、均安居委五组。

  2.2 建设规模:总规模为3.0万m3/d净水厂一座。包括综合楼、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送水泵房及变配电房、加氯加药间、机修间及仓库、传达室等。

  2.3 工程总投资:10048.40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估算投资约 39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厂区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加氯井、送水泵房及变配电房、反冲洗泵房、加药间、沉淀池、V型滤池、脱水机房、废水回收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综合楼、传达室、机修间及仓库、大门、围墙、室外工程、控制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6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规模在3万m3/d以上的水厂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1日起,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兴华中路71号

  联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23-722222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89079045

  传真:023-8907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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