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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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富源县大河镇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元赛采2018-21号)采购文件中第五章作如下补遗: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项目 |
生化需氧量(BOD5) |
化学需氧量(COD) |
悬浮物(SS) |
氨氮 (N) |
总磷 (P) |
pH值 |
指标 |
20 |
60 |
20 |
8(15) |
1 |
6~9 |
此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收到此补遗公告后请以书面形式回复。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富源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富源县大河镇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瑞斌
联系电话:0874-3985757
地 址:曲靖市开发区金湘源C5幢2单元101室、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