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3.2监理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总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的监理人员须满足该项目建设监理需求;
现变更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总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的监理人员须满足该项目建设监理需求;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8年8月7日18点00分。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