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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GXTC-18681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玮

  项目联系电话:0435-61851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集安市东盛北街95号

  联系方式:王玮 0435-61851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王建 0431-8185289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XTC-1868119

  1. 招标条件

  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监理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以集发改字[2018]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监理

  2.2 项目规模:1~20#楼采暖、给水及室内排水工程、部分道路及园林景观工程。

  2.3 项目地点:集安市电厂街;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5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6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 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土建专业2人、水暖专业2人、电气专业1人。

  3.6外埠建筑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购买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3日09时30分,地点: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207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集安市东盛北街95号

  联系人:王玮

  联系方式:0435-618510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王建

  电 话:0431-81852896

  监督人:集安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 8 月 3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2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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