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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18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宿迁市宿豫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处的宿豫区2018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经宿豫办发[20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豫区2018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豫区陆集镇、丁嘴镇、曹集乡、关庙镇、新庄镇、仰化镇、来龙镇、大兴镇等

  1.2 项目规模:

  包括宿豫区陆集镇、丁嘴镇、曹集乡、关庙镇、新庄镇、仰化镇、来龙镇、大兴镇等8个乡镇的2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建设污水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工程造价约513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及运营维护服务期,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运营维护服务期3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进度的50%时,支付合同监理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监理费的80%;运营维护服务期满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2018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期及运营维护服务期监理

  1.7发包价:发包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1.1%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4.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五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6.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6.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6.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6日 09:00至2018年08月10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5:0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湘江路40号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96号

  联系人:祁德军联系人:赵春花

  电 话:0527-84465564电 话:0527-8435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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