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托发改项目[2018]1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55.79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托里县庙尔沟镇
2.工程规模:1、庙尔沟镇金塔区规划路污水管网铺设;2、庙尔沟镇已建成建筑物污水管网铺设;3、庙尔沟镇养殖区污水管网铺设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XJHFCX2018725-1 |
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二次 |
招标范围及要求:(1)岩土工程详细勘察;(2)配合项目进程中各阶段和设计有关的勘察;(3)配合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注:上述合同范围内工作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工程勘察费中,不单独收费。) |
30 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专业类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岩土工程专业);(3)报名时须携带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8月6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8月10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楼)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报名联系人:孛珠山 联系电话:0901-622194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托里县 地 址: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
座一单元2楼
邮 编:834700 邮 编: 834700
联系人:赵英龙 联系人:孛珠山
电 话:18690122123 电 话:0901-6221940
传 真: 传 真:0901-622194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94003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