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逊克县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逊克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攻坚项目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逊克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攻坚项目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AJ【2018】ZFCG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多金
项目联系电话:0456-44589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逊克县水务局
地址:逊克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刘多金 0456-44589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玉戬
代理机构地址: 0456-7211168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所采购的相关内容;如供应商是生产厂家须提供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净水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紫外线消毒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由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净水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紫外线消毒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及代理商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严禁参加本项目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开标时供应商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紫外线消毒器设备样机,无样机视为投标无效。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警官名苑高层A栋010002号门市)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情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多金
项目联系电话:0456-445893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64.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到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13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3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警官名苑高层A栋010002号门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13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警官名苑高层A栋010002号门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情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逊克县水利局的委托,拟对逊克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攻坚项目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逊克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攻坚项目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AJ【2018】ZFCG001号
三、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64.2万元。
四、竞争性谈判内容:家用型净水机214套、紫外线消毒器214套、(详细参数、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
五、交货期限、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五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含净水机和紫外线消毒器的供货、安装及水质检测,用于逊克县214户贫困户脱贫饮用水水质达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须提供所有安装地点相关指标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紫外线消毒器设备参标单位须携带样机。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现场的情况,如因投标单位不勘察现场,造成投标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出水水质不能够达到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指标要求,投标单位将自行负责由此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