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采购污泥脱水设备及配套附件项目(项目编号:JG2018-4069)已于20187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与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不一致,现作出以下修改:
一、现将招标公告第九条第6
二、招标文件附表一(A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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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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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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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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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投标人至少有一个脱水机供货调试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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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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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三、本项目补充公告时间: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 8月12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花都交易部窗口2(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 7日9时0分至2018年9月7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花都交易部开标2室)
开标时间:2018年9月 7日 9时30分至2018年9月7 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花都交易部开标2室)
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如需更换资料请于报名时间期间内到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进行更换。
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