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车间制造设备(二阶段 第一批)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404878)招标人为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单位:mm) |
数量 |
主体材料 |
1 |
氯化钠缓冲料斗 |
Φ4000×2100 |
1 |
S31603 |
2 |
硫酸钠缓冲料斗 |
Φ4000×2100 |
1 |
S31603 |
3 |
杂盐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S31603 |
4 |
氯化钠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S31603 |
5 |
硫酸钠缓冲料斗 |
Φ3000×2300 |
1 |
S31603 |
6 |
杂盐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S31603 |
2.2交货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
2.3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4付款方式:到货款80%,调试款10%,质保金10%。
2.5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3份常压容器的制造业绩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清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者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8日至2018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8日上午0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海悦建国饭店三楼多功能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南薰东街3号(市医院旁),0951-6080777)。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019号长城科技园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 编:4300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谭勇 联 系 人:何强、刘昱含
联系电话:027-81928306电 话:0951-697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