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市政园林局委托,就清丰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项目三次(文件编号:QC[2018]030-CS05号)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宜变更如下:
一、本项目初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2日。
二、变更部分:本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清丰县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三、其他事项不变。
四、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特此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