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受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项目基本情况
谈判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装置改造。
谈判项目简况: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装置改造,针对焚烧烟气中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烟尘等指标进行升级改造,最终使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7-2013)部分指标的排放要求。改造内容包括:烟气脱硝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焚烧处理装置部分配件技改。焚烧装置的外排烟气,需要对现有布袋除尘器进行改造,并增加一套湿法脱硫系统和一套SNCR 法脱硝系统。业主单位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彭州市。
谈判范围:阀门 141个。
货物规格型号:详见询价清单。
实施或交货地点:四川石化固废焚烧项目项场(彭州)。
工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40天。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 谈判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2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资质。
2.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规定产品覆盖全部谈判阀门种类。
2.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近5年内谈判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骗取中标、无法律诉讼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2.5谈判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与发包人联系并在谈判截止日期前签订技术协议。
2.6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3.8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有意谈判人获取本公告后,主动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后与昆仑公司签订技术协议,如未签订技术协议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商务报价。
3. 谈判人报名
3.1有意参加谈判人,请于2018年8月9日至8月13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将单位介绍信扫描至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4. 谈判文件递交
4.1谈判文件(价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15:00点,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张乙 收。也可通过邮件发送扫描版,扫描件中需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 100037
联 系 人: 张乙 电 话: 010-68395414
电子邮件: zhangyi08@cnpc.com.cn 传 真: 010-68395416
昆仑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皓 设计联系人:史海涛
电 话: 010-68395369 电 话:010-68395537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户 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0200001429005901459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