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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项目》项目备案证明营行审备[2018]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已在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项目工程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营口市市内 。

  2.3招标(业主)人: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位于营口市站前区虎庄河泵站南侧空地。项目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1座,地下式,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1.0万 m³/d,包括格栅、沉砂池、调节池、GMBR膜格栅、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GMBR池、鼓风机、脱水机、变电所等设备及工艺管道等。规划占地面积4685.02㎡,其中地下构筑物占地面积1800m2,地上设备间占地面积468m2。 。

  服务内容概述: 对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项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工程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设备安装、水电配套、运行调试、竣工资料的审查、归档,生产厂家材料、设备的监造以及上级的检查、提款进度报表工作、其他工程监理职责应包括的工作。 。

  2.5合同估算价为: 104.5 万元。

  2.6招标范围: 对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项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工程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设备安装、水电配套、运行调试、竣工资料的审查、归档,生产厂家材料、设备的监造以及上级的检查、提款进度报表工作、其他工程监理职责应包括的工作。(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8 年 9 月 11 日开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竣工,计划工期 73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2、投标人还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lncredit.gov.cn/)公示并可查;3、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与营口市北五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同一人。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永远角街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 编: 115000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 系 人: 刘健、安凤瑞

  电 话: 0417-4835237 电 话: 0417-3355095、3355080

  传 真: 传 真: 0417-335509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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