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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净月开发区靠边王沟生态大街DN800mm给水管线排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净月开发区靠边王沟生态大街DN800mm给水管线排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净月开发区靠边王沟生态大街DN800mm给水管线排迁工程

  项目编号:JLQH2018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845118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姜女士 0431-845118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立平 0431-84648840 186866308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QH2018019

  1.招标条件

  净月开发区靠边王沟生态大街DN800mm给水管线排迁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18-142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净月开发区靠边王沟生态大街DN800mm给水管线排迁工程;

  2.2 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靠边王沟生态大街;

  2.3 建设规模:生态大街DN800mm给水管线排迁;

  2.4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项目总投资:1098334.9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同岗位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主持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同岗位5年以上施工经验,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提供入吉备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方可参与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

  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

  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7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3 日至 8 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职称证、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 3 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控制价的2%)。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姜女士 0431-845118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系人:蔡立平 0431-84648840 18686630829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同岗位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主持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同岗位5年以上施工经验,且无在建工程。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提供入吉备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方可参与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未查到的业绩不予认定。3.7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83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3日 13:06 至 2018年08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6: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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