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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项目投资方。现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文件编号:ZDPA-2018-007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授权主体:庄浪县人民政府

  五、实施机构: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六、采购需求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111.58万元。

  2.项目区位:本项目位于庄浪县城南北水洛河交汇下游的陈杨柳村。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现有污水处理厂

  现有污水厂位于庄浪县城南北洛河交汇下游的陈杨柳村区域,北洛河西侧,污水厂长144米,宽100米。厂区占地面积21.6亩。设计日处理规模0.9万m 3/d,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采用CAST工艺,经生物处理后的尾水消毒,达标后重力直接排放,处理后出水排放至北洛河,最终汇入葫芦河。现有主要构建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配水井、CAST生物反应池、接触池、加氯间、贮泥曝气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锅炉房、生产管理楼、大门及传达室等。

  (2)新增建设内容

  本次新增项目主要是针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及设计处理规模进行提标及改造。

  工艺流程:本项目提标改造工程污水二级处理工艺采用A2O活性污泥法底部曝气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尾水消毒工艺采用电解法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工艺。

  处理标准:本项目提标改造后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建设内容:①新建构建筑物有:A2O池、二沉池、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池、中间水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V型滤池、除臭车间、废水缓冲池、碳源投加间。②改造构建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更换设备)、配水井(改造管径)、CAST生物反应池(改为A2 O池)、加氯间(更换设备)、污泥脱水机房(更换设备)、鼓风机房(更换设备)、锅炉房(更换设备)。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111.58万元,由政府和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主要是现有污水处理厂改造和扩建新增投资。

  (二)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中的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三)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1年)。

  (四)项目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492.63万元,出资比例为40%;中选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738.95万元,出资比例60%。

  (五)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六)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111.58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经政府审计后的工程决算报告为准,且新增项目投资不得超过批复概算。本项目资本金1231.58万元(约占新增资产总投资的20%),由政府和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剩余资金4880.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

  (七)项目合作模式:在PPP合作模式合同签订后,由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与维护。详见《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实施方案》。

  (八)公开招标范围:主要是针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及设计处理规模进行提标及改造。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主体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在最近三年内投标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财务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低于4900万元的银行授信或不低于4900万元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同时应具有良好的信用保证,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企业资质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污水处理厂运营资质;

  (2)投标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均处于有效状态。

  (四)业绩要求

  最近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到2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建设或运营项目,业绩认定以已签署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同时提供为准。

  (五)联合体报名申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财务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上述1、2项要求。

  (2)联合体施工方须同时满足上述1、3、4、5项要求。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名字(牵头方在联合体内股份不得低于5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八、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不多于5家,进入澄清谈判阶段。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对报名人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为: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

  3.投标申请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在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报名。现场查看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报名并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5时00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资格预审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5.资格预审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十二、其他说明

  1.本资格预审公告在指定的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采购人如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正,将公开发布澄清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庄浪县南城区政府大厅

  联系人:张先生 韩先生

  电 话:13830309550 1539333585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宝塔北路单家川小区3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09330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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