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灵石县南关镇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经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灵发改字[2018]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石县南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石县南关镇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
2.2项目概况:17个村庄的污水管网、污水收集池的建设。
2.3投资额及资金来源:1728.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2.4计划开工日期:计划2018年9月 24日开工,计划2018年 11月8日竣工,工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地址:南关镇沟峪滩村等17个村。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9楼大厅报名。
4.2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派本项目的总监办理相关事宜,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副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3上述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持单位介绍信到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备案单位:(公章)
灵石县南关镇人民政府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任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453230222 联系电话:0354-3117055
办公地址:灵石县南关镇 办公地址: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