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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污水厂内部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警察学院委托,对辽宁警察学院污水厂内部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0800068)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1 辽宁警察学院约700T/D污水厂改造工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1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生活污水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能力的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调试的能力; 4、有学校生活等污水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改造工程或运营项目等相关业绩(处理能力1000m³/日及以上); 5、营业执照中需包括环境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相关类似经营范围; 6、具有本地服务能力.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8月15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09:00-11: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层J座)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材料、本地服务能力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3: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受理区1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警察学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项目联系人:安妮

  联系电话:0411-82820228

  传 真:0411-82821838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286962302466

  邮箱地址:hongfeng-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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