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该单位所需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总氮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安政采2018第65号
二、采购人: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采购形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总氮设备采购项目
五、项目内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总氮设备(详见谈判文件)
六、项目预算:400000元
七、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所代表的所有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8、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对进出水在线总氮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验收、比对任务;
9、安装完毕必须出具环保局的验收报告原件和第三方的对比合格报告原件;
10、安装技术要求: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实行)》(HJ∕T353-2007)国家标准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实行)》(HJ∕T354-2007)国家标准
(3)《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7)国家标准
(4)《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国家标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及开标须知:
1、参加报名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环保设备、配件、试剂及技术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6)开标时需提供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九、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8月16日——8月20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十、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楼对面报名大厅。
十一、谈判保证金:8000元(保证金应当在领取谈判文件时
以转账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领取谈判文件时
十二、谈判时间:2018年8月24日9:30
十三、谈判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单位: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联系电话:
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李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453728788。
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中心郝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5935364241。
涉及本采购项目报名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中心报名大厅联系,联系电话:0357—85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