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中和镇安全饮水工程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LYCG-JZ-201708090262,委托代理编号:HNBC-2018-0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中和镇安全饮水工程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LYCG-JZ-20170809026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
浏阳市中和镇安全饮水工程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
|
420474.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1.本次采购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配件采购,供应商提供的PE产品应是 2017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生产产品。PE配件要求采用PE100级全新材料制作。 2.阀门、水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满足安全饮水工程要求。 |
3.签订合同后,30天日送至浏阳市中和镇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地点。送货时,应当按行业规定提供合格证等资料,提供PE配件、阀门、水表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说明书等资料。4.货物验收交接前(包括运输途中),一切风险与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如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重新将合格产品送至指定地点。 |
6.凭采购人验收交接凭据核算实际结算金额。 7. 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95%,其余5%验收合格一年后30天内支付。中标方应向采购方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方可不予付款。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材料: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其他说明:
a、前文所称“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5月至7月;
b、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特定资格条件:
必须是2017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附件3);
5、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17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文件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或授权经销证明文件。
6、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为浏阳市燎原南路财智广场兰亭苑十三栋二单元701室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都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8月16日17时至2018年8月21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浏阳市中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273188819
地 址:浏阳市中和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31-83984558
地 址:浏阳市料源路财智广场10栋704室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