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河南巩义油库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业主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河南巩义油库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XDEC-A20180830
2.3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
2.4 项目地点:巩义市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招标范围:油库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修的全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2.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石油、石化行业污水处理项目业绩5份及例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件为准);
3.3投标人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5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7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 GBT/24001-2016或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8001-2011 idt OHSAS18001:2007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体系认证证书、相关承诺、信誉查询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4.3招标文件: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1-668974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张先生
电话:0371-68865936 传真:0371-6885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