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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两岸老城区水环境治理及海绵改造工程(一期)四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两岸老城区水环境治理及海绵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两岸老城区水环境治理及海绵改造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庄发改投批【2018】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庄河市海绵城市试点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庄河两岸老城区水环境治理及海绵改造工程(一期)四标段内容包括:北渠道路、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延安路以东,201国道以南,东大河以西、永兴街以北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庄河两岸老城区水环境治理及海绵改造工程(一期),本项目拟划分为十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一、二、三、四、五标段,其中一标段:一中北侧道路排水工程(一)等;二标段:一中北侧道路排水工程(二)等;三标段:一中东、一中南道路、绿化工程等;四标段:北渠道路、绿化工程等;五标段:后窑委道路、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

  2.3合同估算价为 894 万元。

  2.4招标范围:庄河两岸老城区水环境治理及海绵改造工程(一期)四标段内容包括:北渠道路、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9 月 21 日开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70 天。

  2.5 标段具体情况: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庄河两岸老城区水环境治理及海绵改造工程(一期)四标段内容包括:北渠道路、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dengjishu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定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3)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6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dl1.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实际获取时间请投标报名企业使用CA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关注招标文件下载)。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名称及地址)(实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dl1.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实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开标地点

  具体内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8.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庄河市世纪广场一号 地址: 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邮编: 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 金彦刚 联 系 人: 倪雪

  电 话: 0411-89706349 电 话: 0411-89716299

  传 真: 传 真: 0411-8971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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