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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沛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政府委托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对沛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申请人(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编号:沛采公(2018)BJJZ(X)001

  二.项目授权主体:沛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沛县水利局

  四.项目名称:沛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沛县新城区,范围用地面积约99.99亩,本项目由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红光片区雨污分流及排水通道工程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暂定为48616.79万元(详见表1-1),最终总投资以政府方审计单位审计的金额为准。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表1-1 项目基本内容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资额(万元)

新建

新城区污水处理厂

设计规模 3 万 m ? /d ,配套沛公污水提升泵站改造至 3 万 m3/d

10881.82

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

配套管网 9.5km

37734.97

红光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新建 DN400-DN1000 污水管道 7.876km ,新建和改造 DN600-DN1400 雨水管道 10.509km ,新建和改造排水暗涵 2.767km

排水通道工程

歌风路排水涵 3km ,汤沐路排水涵 1km ,东风路排水涵 1.31km ,一号沟疏浚工程 2.9km ,二号沟疏浚工程 2.9km ,汤沐路新建水闸 1 座,雨水管道 21.9km ,污水管道 17.1km ,泵站 4 座及暗涵清淤 13100 m ?。

  (二)PPP合作模式

  1.运作模式: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2.合作范围:沛县人民政府授权沛县水利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的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获取合理回报。

  (三)项目需求

  对沛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需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2010版》、《徐州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细则》、《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8)、《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满足本项目绩效考核要求,且污泥处置满足届时沛县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的要求。

  (四)PPP项目期限

  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30年,包含建设期3年(其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期1年,雨污分流及排水通道工程建设期3年);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为29年,雨污分流及排水通道工程运营期7年。

  (五)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方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部分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使用者付费部分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成本的缺口部分,由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通过绩效考核支付。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申请人(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以2018年发布的2017年度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本条件);

  3.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需满足本条件) ;

  4. 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本条件);

  5. 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建设和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书面声明;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境外申请人提供其项目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9.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项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查询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截止日之间任一时间;须网页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10. 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申请人仅能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1.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是联合投标:

  (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以上第2、4条规定;

  (2)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以上第1、5、6、7、8、9条规定;

  (3)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上第3条规定;

  (4)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联合体其他成员出资比例不得低于0%。;

  (6)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选后,未经沛县政府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七、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招标的投标。

  八、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 -10:00整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10:00整

  提交地点: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蓝海写字楼C栋14层开标室

  接收人:林世盛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件)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10日将盖公章的确认函电子文件电邮至linshisheng@ktrue.com,若申请人未按要求递交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则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九、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中小微型企业及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对申请人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和获取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www.ccgp-xuzhou.gov.cn)自行下载。具体见本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十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申请人另需提供一份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于U盘中与书面文件一同提交。

  十六、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嘉业国际城3栋1102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551747172

  彭女士 联系电话:13770667393

  采购人:沛县水利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952227188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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