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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152条黑臭河涌流域整治-天河区深涌流域(天河段)支管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152条黑臭河涌流域整治--天河区深涌流域(天河段)支管完善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

  1.1.3 勘察设计范围:深涌流域(天河区内范围)截污工程、排口改造、管道修复等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 。

  1.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天河区深涌流域(天河段)支管完善工程。深涌属于天河区范围内的支涌共9条,分别是:主涌、三丫涌、左支涌、中支涌、宦溪涌、吉山涌、风水涌、大岭涌、横支涌。河道总长约22km,汇水面积18.3km²,流域人口约27万。包括截污工程、排口改造、管道修复等内容,共建设截污管道约23公里以及配套截污井、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方案修改、£招标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含工程变更)、■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1.2.4 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具有第1.2.3(1)条资质的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9时30分至2018年8月30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此表由申请人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方成员)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最终以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

  1.4.1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792.18万元。(工程专业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15,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0-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0-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3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物探费浮动幅度为下浮0-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按照《广州市“洗井”“洗管”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计算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

  1.4.6 1.4.2-1.4.5四项费用暂定合计:1028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暂定价。最终勘察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报价下浮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1.4.7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勘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1.7.3 联系人:吕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8993505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1.8.3 联系人:王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424078782、13392664078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53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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