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
2.1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
2.1招标范围:符合(国发[2016]19号)、(国办发【2016】45号)和鄂政发(2016)94号文内容有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施工图设计;
2.2设计周期:10日历天(以与供水移交单位签定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3项目地点:国有企业家属区(分独立小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合理。项目班子成员应出具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社保证明;
3.4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五年(2013年8月至今)至少有一项房屋供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招标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申请人的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9:00时,地点: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7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祥斌; 联系电话:13986916405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5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玲芝; 电话:0719-8466926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