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抚顺胜合项目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项目(项目编号: LNYC2018-083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项目招标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费率):2.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二)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道路(含照明)、管网、雨排、污排、路灯等。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施工图纸。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付款方式:设计完结验收合格后分三年付清设计款,第一年付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清余款30%,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3.供应商不得借用资质参与投标,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 参与抚顺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政府采购网(www.ccgp-fushun.gov.cn),“重要通知”中公布的相关内容,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供应商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4)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5)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 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胜合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盘南路东段10号
联系人:冯国新
联系电话:024-5806606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德商春天里
项目联系人:任琳
联系电话:024-5662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