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化市第一水厂迁建及得胜湖备用水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811510089901 | ||||||||||||||||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市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1)、兴化市第一水厂迁建工程总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5万m3/d,主要建设取水口1座、取水泵房1座、净水厂1座及管道工程、净水工艺采用前03+常规处理+后03-BAC深度处理工艺。 (2)、得胜湖备用水源建设工程总设计规模10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5万吨/日,主要建设取水口1座、取水泵房1座及浑水管道工程。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青苔港南侧、站前路西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09月04日 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09月10日 17时30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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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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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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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货到现场抽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做为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8年09月17日 09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6、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详见公告附件第一条2.7项规定) 9、其他:本栏第1条、第4条、第8条不作要求。 10、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1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招标采购的钢管货物相适应。 12、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吴工:0523-86898618/18051855039。。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9月04日 08时30分 至 2018年09月10日 17时30分 , 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市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852878558 电话 0523-83388238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