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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村庄污水入户管网一期工程(石马村、二刘村、元岱村)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9-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2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 修改为: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法院裁判文书为准.

  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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