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丽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TJLA-YJB-2018-00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15.3316 115.3316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羊角村设备流量120T/D,魏庄村设备流量120T/D,付庄村设备流量120T/D,辛庄村设备流量80T/D,罗卜坨村80T/D,杨家泊村120T/D,现设备出水按照18918-2002国标二级标准设计,按照国家要求,现将设备升级改造为国标一级A排放水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115.331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货物生产厂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且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并附在商务标中,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购货物如为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为节能产品,供应商可以提供清单截图予以说明(截图内包括页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标注)。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所投货物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可以提供清单截图予以说明(截图内包括页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标注)。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货物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且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并附在商务标中,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6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9-05 到 2018-09-1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滨海新区汉沽建设路安阳里39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6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9-26 09:30

  3.开标地点: 滨海新区汉沽建设路安阳里39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工

  2.联系方式:022-6688547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喆:1392021977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丽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滨海新区汉沽建设路安阳里3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529049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丽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羊角村设备流量120T/D,魏庄村设备流量120T/D,付庄村设备流量120T/D,辛庄村设备流量80T/D,罗卜坨村80T/D,杨家泊村120T/D,现设备出水按照18918-2002国标二级标准设计,按照国家要求,现将设备升级改造为国标一级A排放水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丽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