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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及其相关服务(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及其相关服务(第二批),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资金来自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天河区、海珠区等。

  2.2项目规模:对广州地区16家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服务(企业名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本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装D108*8-D426*10的钢管总长约1007米,DN20-DN100的钢塑管总长约463287米,DN100-DN300的球墨铸铁管总长约51765.5米及相关的配套设备(如阀门、水表组、管件、阀门井、水泵、水箱等)。

  2.3本次招标合同价约: ¥13558.45万元。

  2.4计划服务期:

  2018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通水日期为2019年1月31 日前,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4日历天。

  2.5招标内容:

  2.5.1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探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测量工作。

  2.5.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水方案修改及比选、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优化并配合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必须是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重新绘制的图纸)、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协助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管线规划报建、施工许可手续、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备案等工作。

  2.5.3采购、安装施工工作(除水表外,其他材料设备乙供),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水表为甲供)、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移交]及相关措施(如供水管网改造范围内项目的交通疏解、土建规划报建等)。

  2.5.4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和基坑检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水平位移和沉降监测等服务,所有成果满足质监、城建档案等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

  2.5.5质量服务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的在册人员,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经历在10

  3.1.6投标人自2015月 1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为4000规模(如管径、泵站提升量、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等技术指标)等信息,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注:①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②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③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④专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⑤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的点击路径。

  3.1.7年73.1.8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且主办方须具有3.1.6所要求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0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投诉处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4.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招标公告的发布

  从2018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18年09 月26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6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6.2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11时00分至2018年09月26日12时00分,第2开标室。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7.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由投标人主办方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7.3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8、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评标办法

  9.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勘察—给排水”和“诚信排名>>设计—给排水”和“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勘察评价分×5%+设计评价分×35%+施工评价分×60%),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勘察-给排水”或“设计-给排水”或“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勘察或设计或施工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西路5号 地 址: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六楼601

  邮 编: 51016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20-81059901 电 话:020-38467671

  传 真: 传 真:020-3846767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dazbdlb@163.com

  201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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