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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南沙居委及大岭界村农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41号等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现对南沙街南沙居委及大岭界村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街南沙居委及大岭界村农村供水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020-84683062

  项目管理单位: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151121668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73076012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对南沙街南沙居委及大岭界村农村水改项目漏接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高层用户、厂房等进行补接,主要内容包括供水管道、供水井及土方、路面修复等工程,其中新建DN100- DN300供水管,管线总长度约15239米。项目总投资约2607.1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及规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供水管道、供水井及土方、路面修复等工程,其中新建DN100- DN300供水管,管线总长度约15239米(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2175.818764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18年9月6日00时00分至2018年9月28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9月28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1时00分。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2018年9月6日0时0分至2018年9月28日10时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担保:投标担保4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9月28日11时00分至12时00分。

  4、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9月29日9时00分。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具体以交易中心网上日程安排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 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8306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蝴蝶洲地段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相应工程的报建报批及具体实施,委派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须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在原基础上合理增加各专业的相关人员的投入数量。

  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2018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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