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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平和县益达至福之和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达至福之和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益达至福之和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污水工程、排水沟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739349元(含暂列金额3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益达至福之和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污水工程、排水沟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括城市道路、电力、照明、通信等工程内容,属于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在2500万元以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和城市桥梁中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 万元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739349元(含暂列金额35000元),本工程的发包价为:690045(含暂列金额3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06至2018年9月10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7%)。

  本工程开标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8:30分。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9月18日 17: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9月11日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文峰镇黄井村,邮编:363700

  电话:0596-5297188,传真:0596-5297188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x6105283@126.com

  电话:0596-2038838,传真:0596-2034568

  联系人:小潘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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