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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秀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项目(一标段)监理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越发改函[2018]27号文《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和越发改函[2018]33号文《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越秀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及建设工期的复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5:5,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项目(一标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越秀区沙河涌流域。

  2.3 项目规模:越秀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项目(一标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1263.56万元,该项目对越秀区范围内各市政道路现状存在结构性缺陷的排水管线进行修复,具体内容如下:排水工程(开挖建设检查井208座,开挖建设交叉井95座,开挖建设d110-d600排水管5182米,非开挖修复d400~d800排水管道3149m)、道路工程、软基处理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标段建安费暂定为5292.45326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本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软基处理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员进场之日起计,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期及缺陷责任期:

  (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员进场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委托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工程竣工结算期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4)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2.6 最高投标限价:126.6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监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9月7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6窗口(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凭证。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8 年9月7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9月13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4.3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3.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0日9时35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异议受理电话:020-83789232,地址: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0-8378923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20-83492175/135705958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766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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